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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稅╱停車場養地 地價稅優惠喊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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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6 | ||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團藉低稅率停車場「養地」,財政部將展開大清查。立委昨(25)日並要求,針對坐收養地暴利遲未開發,且在養地期間利用停車場坐享低地價稅率之便的私有土地,半年內研議取消減免地價稅優惠的手段,遏阻養地歪風。 立委羅淑蕾昨天在審查財政部100年歲出預算時指出,財團養地必須祭出重典,財政部雖然已取消非做道路或公巷道的私有土地免稅優惠,但私有土地若做為停車場使用,還是可享很大租稅優惠。 羅淑蕾指出,這類閒置或坐等建造期間,採取申請登記為「臨時停車場」的私有大面積空地,北市就有300多個案件,其中提供政府、學校等使用者享受的地價稅免稅利益一年多達8億元,供做公眾使用的臨時停車場按1%低稅率課稅者,一年國庫減損的稅收也有7億餘元。 財政部長李述德同意要求稅捐機關即日起的二個月內,針對各自轄區內登記為臨時停車場用地的私有土地進行清查,並將查核結果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不過,李述德認為,市區停車位一位難求,私有土地供做停車場使用,未必都是養地,如果取消停車場的優惠稅率,恐怕會「殃及無辜」。 財政部官員指出,將會配合立法院的要求,協調交通部針對已經核發建築執造的私有空地,不再核發停車場登記證,以避免其未開發期間仍能享有低地價稅優惠。 【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台北市稅捐處昨(25)日表示,財團企業以閒置土地供作公共停車場,規避應納的地價稅,造成北市稅收嚴重流失,已建議財政部儘快修訂稅法規定,台北市停車管理處應從嚴審核發放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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