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01203 18:15:20)為配合大面積國有土地不標售政策,國有財產局積極推動大面積國有土地開發業務,並以招標設定地上權、參與都市更新、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開發及釋出土地權利與民間合作開發4種方式為開發策略,以多元方式規劃開發大面積國有土地,提高國產運用效能。
國有財產局表示,目前4種開發方式推動情形如下:
國有財產局表示,目前4種開發方式推動情形如下:
為活化運用國有資產,國產局去年訂定「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範國有公用不動產提供使用的原則。其中第11點限制承租人不可以再轉租、或委託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或再提供第三人使用,以防止被二房東賺一手降低政府收入。
國產局副局長張璠表示,國產局到各機關檢查國有不動產發現,雖然少了「二房東」,租金收益可能提高,但行政管理的支出也增加,兩者相較,其實並沒有賺到。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社會住宅」議題持續延燒,立委羅淑蕾今在立院財委會指出,台北市要蓋社會住宅一點都不難,因為今年5月底為止,全台灣的國有非公用土地被私人占用面積高達2萬2650公頃,相當於1萬1446座台北小巨蛋,她提案要財政部加強催收,以解決高房價問題,此案經財委會無異議通過。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