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投保颱風洪水險後,就能夠放心了嗎?地震颱風洪水險可以理賠的範圍其實很廣,包括高樓住家若因颱風來襲,捲起物品砸破窗戶的損失,就可申請理賠,只是專家提醒保戶,並不是所有損失都能理賠。
除了要注意是颱風洪水「直接」造成的投保物品毀損外,還有4件要點必須要注意: 1.清理前要記得拍照,點清損失清單才能理賠:許多人在住家淹水後,都會急著將家園清洗乾淨,但產險公司提醒,再清洗家園前,最好先聯絡保險業務員,且要把住宅受損地方拍照、列清單,才能夠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
目前分類:不動產常識、知識與見識 (17)
- Nov 07 Sun 2010 20:03
買地震洪水險 4點要注意
- Oct 29 Fri 2010 15:08
房屋過戶妻子 地價稅多5倍!
- Oct 29 Fri 2010 15:05
被假權狀冒貸 地政所判賠一半
- Oct 29 Fri 2010 15:04
農地非整塊農用須計徵遺產稅
- Oct 29 Fri 2010 15:03
買公設地 只能按比率抵遺產稅
財政部堵住有錢人節稅管道 繼承或被畫定的 仍可依公告現值抵稅 新法近日實施 不溯及既往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有錢人為了節稅,經常以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來抵繳遺產稅。財政部長李述德已決定堵住這個節稅管道,規定未來買公設地抵稅,只能以公設地價值占遺產總額的比率抵繳,近日可望發布實施。
- Oct 29 Fri 2010 14:23
袋地出入碰壁 判給通行權
台中縣民錢玫利向國產局標得大里市德芳段土地,未料國產局將另筆土地出售給洪奇壁,致使錢的土地成為「袋地」對外無聯絡道路,遂請求土地通行權,法官以民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昨判決確認土地通行權存在。
- Oct 29 Fri 2010 14:22
何謂地質敏感區
「地質法草案」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建立地質敏感區劃定及管理制度。
地質敏感區指的是具有特殊地質景觀(如地質景點等)、地質環境(指容易因自然作用或人為活動而遭致破壞之地下水補注區、重要地質露頭、特殊能源礦產等具有研究、教育、觀賞及資源生產價值之地區)或有發生地質災害之虞之地區(指屬於地質災害高潛勢或已有地質災害前兆地區,容易因自然作用或人為活動而引發地質災害之地區,例如活動斷層、山崩、土石流等地區),這些地質敏感區要避免不當之土地開發行為。
- Oct 29 Fri 2010 14:20
三角移轉漏稅 罰二倍
- Oct 29 Fri 2010 14:19
公設地 地價稅無限期申退
經都市計畫劃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遭稅捐機關按一般用地課徵地價稅者,日後因未做任何使用享有免徵地價稅優惠者,申請退稅期限不受五年限制,所溢繳的地價稅可以無限期退稅。
- Oct 29 Fri 2010 14:17
農地變更用途 改課地價稅
農地變更用途 改課地價稅 【台南訊】
臺南市稅務局表示,原依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課徵田賦的農業用地,在依法辦理變更用地編定或使用分區前,變更作非農業使用者,自實際變更使用之次年起改課地價稅。
- Oct 29 Fri 2010 14:10
頂樓違建是凶宅 購屋難求償!
永和市張姓民眾去年透過房仲公司,花600多萬元向黃姓女屋主買下一棟公寓5樓,後來聽說5樓頂陽台加蓋違建鐵皮屋曾發生火警死了3人,認為黃女及房仲公司事先未告知凶宅,致他的太太因此精神焦慮,向板橋地院提出損害賠償之訴,求償178萬元
- Oct 28 Thu 2010 21:09
投資購地借款息 不得當期認列。
投資購地借款息 不得當期認列除非出租後,在租金收入範圍內,提早列報費用。 【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南區國稅局昨(3)日指出,公司購地借款可否列報借款利息,必須視土地的用途而定,若是投資用途的土地,必須遞延認列費用,除非是有出租用途,才能在租金收入的範圍內,提早列報為公司的當期費用。
- Oct 28 Thu 2010 21:08
拍定人銷項扣抵權 應受保障
拍定人銷項扣抵權 應受保障【賴永發、王元宏】
實務上常見法院拍賣或變賣貨物時,因營業稅非稅捐稽徵法第6條所規定優先一切債權及抵押權之稅捐,故迭有發生法院拍賣貨物之所有權人於貨物被拍賣後,其拍定價款優先償還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人後不足分配營業稅,致拍定人無進項憑證可供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爭議。
- Oct 28 Thu 2010 21:07
公設地抵稅 從寬處理
公設地抵稅 從寬處理【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以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將從寬處理,財政部已明令,今(99)年1月14日前發生的繼承案件,即使是在公設地改按比例計算抵稅額之後申請以公設地抵稅者,仍可享有全額抵稅優惠,不受抵稅金額限縮影響。
- Oct 28 Thu 2010 21:05
買房不掛名避稅?省省吧出售應計其他所得,未申報須連補帶罰…
- Oct 28 Thu 2010 21:01
錯登地價害民 地政所賠89萬
- Oct 28 Thu 2010 20:58
只要簽訂分管契約…共有住宅 優惠稅率放寬
只要簽訂分管契約…共有住宅 優惠稅率放寬【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放寬共有土地及建物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申請限制。共有物所有人只要訂定分管契約,符合自用住宅要件的建物,即可按共有土地面積比率,適用較低的地價稅率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