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XNET Logo登入

顏光儀估價師,一個關於地理資訊系統、不動產估價、都市計畫及建築設計的分享

跳到主文

一個關於地理資訊系統、不動產估價、都市計畫及建築設計的分享。顏光儀估價師目前為台大地理環境資源學系碩士生,專業資格:第一屆高考及格不動產估價師、RICS(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資深測量師、中華民國仲裁人、不動產經紀人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 相簿
  • 部落格
  • 留言
  • 名片
  • 12月 11 週六 201010:12
  • 打壓投資炒房 擬課重稅10%以上

國內房價不斷創新高成為貧富差距擴大的主要原因。
而為了打壓投資客炒房,財政部打算要課徵特種銷售稅,非自用住宅如果在一年內轉手稅率至少在10%以上。
想要在台北市買間房子,對上班族來說簡直就是不可能的夢想,為了壓抑不合理飆高的房價,財政部決定對房地產投資客課徵特種銷售稅,對象是持有一年就轉手的非自用房地產交易、預售屋的移轉,以及奢侈品,稅率至少10%以上,財政部指出,租稅公平是一直在做的,也希望回應民眾的期待。
而學者認為,這項政策有針對性,投資客增加投機成本,手中資金不夠的就會有壓力,短期間一定會有效果,但長期來看還是要看市場資金的量有多少,因為房價墊高不只是多次轉手的行為,關鍵是市場的資金太多。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廣信顏光儀估價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1)

  • 個人分類:打房但不打小孩
▲top
  • 12月 10 週五 201013:13
  • 1年內轉手非自用屋 課特別稅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10.12.10 03:00 am





 




財政部研擬七大租稅手段,遏止不動產炒作歪風。為加速推動改革,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通過提案,要求財政部在一個月內提出政策,財政部長李述德允諾配合辦理。


另外,針對個人進行高價不動產交易的逃漏稅案件,財政部賦稅署昨天也公布,二○○五年到去年的查核結果,總共查獲廿四件,查到的金額高達四億五千多萬元,補了一億七千多萬元的所得稅。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邀請李述德等官員報告「改善所得分配不公、縮短貧富差距」。李述德指出,國內家庭所得差距有擴大趨勢,但要縮小貧富差距,關鍵是提高低所得者所得,租稅制度只有輔助效果;然而,財政部將推動土地增值稅、房屋稅等稅制改革,也會加強查緝逃漏稅,利用七大租稅手段回應外界期待。


李述德指出,財政部研擬的租稅改革,主要是針對「所得高、財產多、消費高」的人課徵重稅。以地價稅為例,為防堵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濫用的現況,將限制已成年的直系親屬夫妻必須同一處設籍,不能分兩處享千分之二優惠稅率,未成年子女也必須與父母同一處設籍。


房屋稅方面,除了推動房屋評定現值從每三年改為每一年調整一次,目前房屋稅單一稅率的規定,也將調整為「分級制房屋稅」,對高價房屋分級課徵房屋稅,只要是評定現值一百萬元以上的房屋,稅率將從百分之一點二調高到百分之一點八。


針對短期間內炒作不動產的投機客,財政部則研擬比照目前的最低稅負制,對一年內頻繁買賣的非自用房屋和土地,以實際交易價格課徵特別稅;對於未過戶或完工的預售屋移轉同樣課徵重稅。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廣信顏光儀估價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1)

  • 個人分類:打房但不打小孩
▲top
  • 12月 10 週五 201013:11
  • 財部參考星港作法 擬分級加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0.12.10 03:00 am





 




政府打炒房,立委再加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決議要求財政部對高周轉率不動產加重或累進課稅。財政部考慮參考香港及新加坡不動產特別印花稅,對短期買賣不動產的個人,按持有房產期間的轉手次數多寡,分級加重課徵特別稅銷售稅。


立委孫大千與賴士葆昨(9)日在立法院質詢時,對政府遲遲未針對短期炒房客祭出加重課稅方案頗為不滿。財政部長李述德在備詢時回應,會納入正在研擬中的「高所得、高財貨課徵特別稅課方案」中考慮,該方案初步將參考新加坡與香港作法,凡是短期內買賣非自用住宅不動產者,須按一定比率課徵特別稅。目前政府是採單一稅率課徵,未來則考慮分級累進加重課稅。


所謂「短期」,財政部原本考慮以一年為期,但若要納入頻繁轉手加重課稅的因素,也可能拉長為二到三年。


新加坡與香港是近年來亞洲房產飆漲幅度最大地區,為預防房產泡沫,新加坡與香港分別在今年2月及11月宣布,對買賣住宅原本應課徵的印花稅外,再加重課徵特別印花稅香港鎖定持有二年即轉手的不動產業主;新加坡則是一年。


以香港為例,不動產特別印花稅是按持有期間長短累進課徵,持有半年即轉手者,買賣雙方要按交易價課徵15%特別印花稅,合計原應繳納的買賣印花稅4.25%,總稅率近20%。


 














 
 


 


 


新聞辭典》 香港不動產印花稅


香港政府對於坐落在香港的不動產買賣或轉讓文書、不動產租約及買賣香港證券的轉讓文書,按不同稅率繳付一筆印花稅。性質類似台灣的不動產買賣契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及股票或債券的證交稅。


香港的不動產買賣印花稅率從1.5%到4.25%不等,不動產價值或交易價超過約港幣2,173萬元者,要按最高4.25%繳納印花稅。但為抑制房產短期炒作,香港政府在今年11月19日宣布,除了4.25%的一般印花稅外,持有未逾二年即買賣的不動產,要再按持有期間長短課5%到15%不等特別印花稅。


香港直至加重對短期轉手買賣不動產課徵特別印花稅後,香港房產市場產生急凍效果,成交量萎縮七成,房價跌幅也達到8%。



【2010/12/10 經濟日報】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廣信顏光儀估價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1)

  • 個人分類:打房但不打小孩
▲top
  • 12月 08 週三 201013:28
  • 財長:以時價課稅不可行

中時電子報 (2010-12-04)
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南報導】
大台北房地產高漲,炒樓者賺取暴利,社會關切國庫沒有課到稅,財政長李述德昨天表示,將對短期買賣房地而賺取暴利的人課稅,但如果以時價課徵「交易稅」,會傷及因資金需求而認賠出售房地的人,並不可行。
現行土地公告現值1年只調整1次,造成土地在1年以內交易時,土增稅為零,傳聞財政部研議要另外立特別法的方式,以「交易價格」課徵「交易稅」,以補強現行土增稅的不足。
但是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昨天表示,他說,「傳聞是錯的,財政部沒有上述的方案,一切還在研究中。」
李述德昨天晚上在台南表示,如果高價房地產一律用「交易價格」課徵交易稅,萬一有人因為資金調度需要,而認賠出售土地,也會被課到稅,這樣的情形財政部一定會被罵死。財政部一定要「面面俱到」,就變成「面面顧不到」,因此方案尚未成熟。
李述德表示,稅有三大體系:1.所得稅;2.財產稅;3.消費稅,不動產在1年以內的買賣,到底要課那一種稅?財政部目前還沒有答案。
財產稅的問題關鍵在於我國的「一地有三價」,即土地公告地價、土地公告現值、市價,而「一屋有兩價」,即房屋評定現值與市價,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價現值都遠低於市價,李述德舉例表示,台北市的土地公告現值是市價的8成,公告地價是市價的4成,其他縣市都更低。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廣信顏光儀估價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17)

  • 個人分類:打房但不打小孩
▲top
  • 11月 07 週日 201020:07
  • 違規買賣土地罰太少 彭淮南出聲
















2010/09/03
違規買賣土地罰太少 彭淮南出聲
沈婉玉、仇佩芬/台北報導




為杜絕房地產炒作,央行總裁彭淮南再度出「聲」!行政院院會昨日審議土地稅法修正草案,彭淮南認為,對土地違規買賣罰鍰上限,財政部只擬訂五十萬元,和動輒上億的豪宅相比實在太低。因他的意見使相關條文立即遭行政院長吳敦義裁示全案保留再議。會後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說,「調得再高都無妨」,將檢討後再提修正草案。

 這是彭淮南為打擊房市投資客,繼央行日前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要求行庫降低承貸成數與取消寬限期、金檢、升息等一連串打房動作後,再度對土地違規買賣罰款上限提出不同看法,期能打擊豪宅投資客。


 九十五年大法官六一六號解釋令指出,稅法中義務行為罰沒有合理最高上限的規定,逾越處罰之必要程度及比例原則,有違憲法障人民財產權意旨。財政部陸續著手修訂稅法,訂定行為罰的處罰上限,日前提出土地稅法修正草案。


 現行土地稅法規定,土地買賣未辦完權利移轉登記就再行出售,要處公告現值的二%罰鍰,修正草案增訂「但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五十萬元」。張盛和說,統計全國受裁罰平均金額約三十七萬,因此訂出五十萬元上限。


 彭淮南認為,五十萬上限罰款無法遏止違規的豪宅交易,若調高罰鍰上限,對低交易價格的民眾沒影響,卻能遏止違規豪宅交易,一定要再斟酌罰鍰上限。最後行政院長吳敦義裁示全案保留再議。


 張盛和說,財政部將再研議調高裁罰上限,「調得再高都無妨」,畢竟實際裁罰金額還是依移轉出售現值的二%計算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廣信顏光儀估價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2)

  • 個人分類:打房但不打小孩
▲top
  • 11月 06 週六 201017:37
  • 不動產價格泡沫 過猶不及都不好

住展房屋網 (2010-09-29)
【文/施絢傑 攝影/邱添榮】高房價成為近年眾人的關注焦點;而當中的『泡沫』問題,又是受到最廣泛注意及討論者。台灣房市到底有沒有價格泡沫?會不會破掉?當所有人關心此議題時,卻不知道房價泡沫的存在,其實有其相當程度的『價值』…
我們都知道,房地產又可稱為不動產,是因為其『無法移動』的特性而來。不過其實這中間有個相關元素,可是隨時都在變動,那就是不動產的『價格』。以台灣最近七、八年的趨勢來看,房價變動則是漲多跌少,都會區尤其明顯。
房價上漲不止,當然引發若干議論。而所謂價格『泡沫』的問題,更成為許多人關心的焦點。但是您可知道,房價泡沫是什麼?如何定義?怎樣形成?

 價格大於價值
 









不動產學者王訶指出,不動產價格之泡沫化,至今仍沒有確切標準認定,到怎樣的程度才算危機,才會破裂。

用最簡單的方式描述,所謂房價泡沫,就是房地產的『價值』和『價格』出現落差,且是後者愈來愈大於前者;就好像吹泡泡一樣,把看不見的空氣不斷灌入泡泡、愈吹愈大,直到形成薄膜的肥皂泡,無法承受持續加大的張力,最後破掉。
拿最近一年大台北房價急速上漲為例,就供需法則,是投資需求快速膨脹,價格追高導致;就資金面來看,則是國際熱錢轉進亞太、本地游資氾濫、台商鮭魚回流及政府大幅調降遺贈稅率使然。前經建會及金管會主委,現職中研院的胡勝正院士,就是以資金觀點為基礎,認為台灣房地產市場價格已出現泡沫問題。
只是,以資產的價格大於價值來解釋房價泡沫,似乎又過於簡單。因為透過這樣的定義,很難進一步了解房價泡沫所可能引發的問題及其嚴重性。多大的泡沫才叫嚴重?可能產生危機?仍然令人費解。
有關這點,擔任美國紐約市立大學巴魯克分校不動產系主任的王訶教授,就有很深的『體會』。王訶指出,他過去參與無數次相關研討或論壇,都聽到有學者專家說,某國家或地區出現房價泡沫,且可能破裂,進而引發更大問題;其他人則認為雖有泡沫,但並未嚴重到破滅的地步。
這中間,很顯然出現了『各自表述』的問題。因為對泡沫的基本定義,各方可能大同小異,但是泡沫多大,才算嚴重?才叫做『泡沫化』或『泡沫危機』?卻沒有任何統一標準或相似看法。是百分之十?二十?還是三十?遑論各家對於定義價格泡沫,都還有不同處。

 各家眾說紛紜
 









前經建會主委胡勝正認為,資金過剩是造成台灣房價泡沫化的主因。

近一年台灣都會地區房價快速上漲,各家論述也出現類似情況。政大張金鶚及中山大學陳明吉教授等人,是以房價、租金及所得等資料交叉比對,算出目前台北市房價泡沫比例高達四十三%,已逼近民國七十九年那段房價上漲(泡沫)期的水平。他們據此認為,大台北房價泡沫化問題日趨嚴重。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莊孟翰教授所舉的『國際慣用評估標準』則更多項;除了房價與房租、所得之比較外,還有房貸本息與家戶所得比,房價漲幅與GDP成長率比較,投資性需求、空屋率、開工與銷售率比對等等。莊孟翰認為,台灣現在只有房貸餘額除以GDP之數值超過四十六%,是超過所謂警戒線,也就是有破滅危險的情況。
純以現實或現象面來看,我們都知道近一年多台灣房地產出現的凶猛房價漲勢,是僅限於都會區,其中又以大台北地區最明顯。張金鶚等學者的評斷方式,確實可分地區觀察,畢竟房價、房租和所得部分,各行政區確有落差,也都能找到官方資料。
但就莊教授所提,唯一超過警戒線的『房貸餘額VS GDP』指標來看,則很難再細分成各行政區來估算。另外,投資性需求及空屋率方面,官方也缺乏有效、長期資料,很難進行客觀評估。
除了操作性定義不統一、容易對房價泡沫問題及其嚴重與否,出現各說各話、各自解讀的情況外,王訶還進一步認為,如果房價泡沫化是有害的,為何人們總是無法學到教訓?會讓這戲碼一再重演?

 華人重要財富
 









中國人民大學土管系主任葉劍平認為房價產生泡沫,其實是人們對未來有若干憧憬所致。

他認為,政府政策、建商經營方式、銀行端放款之鬆緊,甚至消費者自己,都有一些『責任』。簡單來說,王訶認為,房價會產生泡沫,顯然『內情』不單純,恐怕是結構性問題作祟。
有關這點,美國房利美董事翟建林的觀點或分析,或許值得我們參考。翟建林指出,對於華人而言,房地產不僅僅是生活必需品,它同時還是家庭財富累積及繼承的最具體、重要形式。
正因為華人社會對於不動產財富的持有極度重視,因此較容易採高風險財務槓桿操作的方式來購房,這點和歐美人士確實有很大不同(歐美人是舉債消費,華人則是借錢買房炒房)。而在這樣的因素驅使下,華人社會的不動產價格,確實比較容易出現波動。
但是翟建林同時認為,不動產市場規模太大,少數人想要操縱價格,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因此儘管不動產價格總是每幾年就出現所謂的泡沫問題,但他仍認為,這是市場機制使然,是難以避免的現象。
無可否認地,對華人而言,房價上漲,某種程度代表家庭財富之累積或增加;但一旦漲勢過快,也代表須以更高的代價,才能滿足購房需求、負擔加重。因此多數人看房價泡沫或其潛藏危機時,還是持負面態度居多。
不過中國人民大學土地管理系主任葉劍平,則提出不同的想法。他感性地解釋,房價會形成泡沫,其實也是人們對未來有若干憧憬所致。葉劍平認為,房價泡沫是人們對未來懷抱夢想希望的具體表徵之一。

 顯現房價泡沫 憧憬未來表象
 









知名財經學者薛琦坦言,每每都要等到房價泡沫真的破了,人們才能體會問題的嚴重性。

確實,台灣地區這二十年間,兩次出現房價泡沫的情況,都有類似『背景』;民國七十九年期間房價呈倍數增漲,雖然『無殼蝸牛』運動應運而生,但該時段也是台灣經濟起飛、創造舉世稱羨經濟奇蹟的黃金年代;台幣升值、股票大漲、國民所得當然也大躍進。台灣當時更歷經解除戒嚴、開放人民到大陸探親等重要發展。房地產價格當然順應情勢,『提前快速反應』。
二十年後的今日,台灣都會地區房價再度狂漲,雖然時空及催升因素不盡相同,但同樣也有『大環境條件』背書,也就是兩岸和解交流的想像空間,讓人們咸信未來會更好、自己會更富裕。
當然,二十年前的台灣社會大變動、房價大漲等發展,已成為歷史事件簿裡的記載文字;當時漲上去的房價,某種程度確實獲得支撐,但同期冒出的超量供給,後來也花了相當多年,加上政策催化,才得以逐步消化。至於這次的發展,則還是進行式;雖然六月底ECFA正式簽署,兩岸交流確實邁入新紀元,但後續發展如何演變,沒有人能下斷言。
那麼,回到問題的根源或本質;這次大台北房價出現的『泡沫』,是否產生後遺症或問題?最後會不會破掉?或許就如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國內知名財經學者薛琦所言,每每都要等到(價格)泡沫真的破掉,才知道原來先前有泡沫(危機);前幾年美國次貸風暴引發的房價泡沫,就是最佳『範本』。至於台灣這次的房價泡沫會不會破?則還是要看人民經濟實力,是否真的跟著提升上來。
無可否認地,房地產是總體經濟面中之重要環節;當其崩盤,也就是價格泡沫破裂時,對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確實將產生相當程度衝擊。然而如我們將視角做一點改變,其實『適當』的房價泡沫,不見得是壞事,因為華人多將持有房地產視為重要的家庭財富。因此,房價或許就如同啤酒一般,得有柔細綿密的泡沫才好。

 切忌過猶不及
 中國文化中最重要的古籍論語中,有句話說:『過猶不及』。這是出自孔子學生子貢所問,孔子回答,事情做得過份和做得不夠,一樣都不夠理想。這個描述,放到房地產價格的波動上,其實也頗貼切。
房價不疾不徐的上漲,或說泡沫緩步、適度變大,不僅代表家戶及社會財富的滋長,更代表一個國家社會總體向上發展,人民經濟力提升、對未來抱持希望。至於上漲過快,表面上是極度看好未來、持續追高,但確實有其潛藏危機。
其實,房價並不是,也不能單純以高或低、漲或跌來描述,而是須視其『是否合理』。也就是有實質、民生層面需求的民眾,是否負擔得起。換言之,房價高低乃是相對論,非絕對值之命題。
(本文相關學者敘述內容,取自二○一○年世界華人不動產年會之圓桌論壇及開幕專題演說等)

 更多房地產即時分析及建案詳細資料,請上「住展房屋網」www.myhousing.com.tw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廣信顏光儀估價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91)

  • 個人分類:打房但不打小孩
▲top
  • 11月 06 週六 201017:36
  • 檢討現行制度 有效解決虛坪亂象 談產權登記的爭議

住展房屋網 (2010-09-29)
 









部分建商雨遮愈做愈多愈大,加上近年房價狂漲,使得『灌虛坪』現象產生的剝削感更加嚴重。(圖片中建物與本事件無關)

【文/施絢傑 攝影/邱添榮】由於消基會舉查,監察院提出糾正,內政部原定取消雨遮可予登記之舊制。不過建商代表陳情後,吳敦義一句『再研究』,卻使相關爭議再起。然而,雨遮相關議題只是冰山一角;『公設比』,也絕非只是單純一個數字或比例而已…
今年七月,建商公會全聯會代表一行人逕赴行政院陳情;根據後來陸續披露的新聞消息,這次的『遊說行程』,主要『目標』有四︱一、預售屋履約保證,二、土地建物交易改用私契內容登記(即實價登記),三、停車獎勵落日條款,以及四、雨遮陽台等『灰色地帶』取消納入登記範圍。
建商之態度,是要求實施前須擬定配套或給予緩衝期,不過骨子裡則反對到底,因為獲利將因此而縮水。而這當中,大概又屬雨遮等設施可否登記,引起的議論和『反彈』最大;因為其他三項,兩項是新制,一項是取消獎勵,而取消(雨遮等)登記,則是和現行制度落差最大,影響建商獲利之程度也最為直接。
那麼,原本允許登記載入所有權狀內的雨遮、陽台等設施,現在為何取消?

 
 
都會房價飆高 突顯虛坪亂象
 
 
這是因為,雨遮、屋簷之類設施,既非私用,也和一般公共設施功能設定有差距,但卻也被納入銷售坪中,有些建商還愈蓋愈大、愈多,造成『灌虛坪』亂象;近年大台北房價狂飆,更加深民眾『被剝削』的感受。於是,監察院對內政部提出糾正,內政部才擬定出雨遮等不予登記的變革。
建商陳情所執理由則是:『有東西就應該(允許)登記』,乍聽下也有道理。結果,在與建商代表接觸後,吳敦義竟隨即做出『再研議』的裁示。
吳敦義再『喊卡』,果然引起輿論譁然,消基會及無殼蝸牛聯盟等組織更群起反彈;消基會甚至舉出日本、加拿大等國制度指出,這些國家連公共設施都不予登記,付多少錢就買多少(自用)坪數。他們要求政府不應屈服於財團壓力,做出有損消費者權益之政策。
純粹就事論事,建商代表和民間相關團體,其實各有立場。不過當中有一點則是毫無異議的,那就是:『灌虛坪』亂象確實必須重視與導正。
因為從純粹價值論點,雨遮、屋簷與私有建物單價相同,確實匪夷所思:就連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公共設施之販售單價完全相同,也有違背常理判斷之嫌。畢竟一般觀點會認為,私有面積的價值或價格理應最高,以此類推。因此,在對外緩頰時,吳敦義一再強調,『分開計價』才是主要重點。
只是,不僅業者,連專業估價師或部分學者都認為,將主建物與其他部分分開計價,實務上確有困難;再者,允許各式公設,甚至雨遮等登記載入所有權狀內,產生所謂公設比之制度,在台灣也行之有年。台灣現制顯然有其『背景』,其存在一定有若干價值或道理。

 
 
公設比產生 源於登記範圍
 
 









香港只有陽台允許登記;在中國,休閒公設則不列入權狀登記範圍。(圖:兒童休閒設施)

現行制度如此,但又引發諸多爭議,相信多數人這時想要問的應該是:沒有公設比,真的比較好嗎?雨遮、屋簷一干設施,又應該如何『處置』?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其他部分『分開計價』,到底可不可行?其意義又何在?
首先,有關雨遮、屋簷等設施可予登記之爭議,消基會舉日本、加拿大等國制度指出,這些國家或地區,是花多少錢就買多少(自用)面積的,一般公設都未列入所有權登記,遑論雨遮這類近乎無用的設施!
以台灣本地購屋人來說,對『公設比』早已司空見慣。不過國外買賣房屋時,真的沒有『公設比』這東西嗎?或許還是有人感到質疑;畢竟語言及文化之隔閡,加上房地產是內需產業,一般人確實不易了解其他地區的實際情況。
根據消基會提供給外界的資料是,有關兩岸三地、日本及加拿大等四個地區的相關制度。其中,香港只允許陽台登記(所有權狀內),但須分開計價,對岸大陸則是陽台及一般公設可登記,但休閒公設則否。至於日本及加拿大,都只准登記主建物(自用)面積,加拿大甚至規定每戶必須配有車位。
台灣現行制度,僅有屋簷不允許登記;引起爭議的雨遮及陽台,目前為止還是可登記進權狀內,也就是業者仍灌入銷售坪中,同價賣給消費者。
純從制度面比較,差別其實在於,該設施或面積,是否允許登記至所有權狀內。而實際比較則發現,公設比這東西,似乎僅存在於華人社會之兩岸三地;這當中不僅是制度面,很可能隱含有文化或民情上的差異。

 
 
取消公設比 單價勢必上漲
 
 
當然,不同的制度內容,就造成不同的發展結果與市場特性,其中最顯而易見的,就是價格。
公共設施不允許登記,並不代表消費者能免費得到;『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部份中外皆然;況且大樓建物中,包含電梯、樓梯等公共設施,又是絕對必需的,因此開發商肯定會把公共設施成本算進總成本中,再反應到實際售價上。
於是,國內是買若干坪數,當中有少則一、兩成,多則近四成比例是非自用;國外則是,帳面上買的都是自用面積,但公用設施價金則已『內含』。所導致的結果就是,假設成本完全一樣,則國外業者實際開出的單價,肯定要比國內高。這也就是前些年大台北房價上漲,建商提出國際都會區房價更高說法時,學者『扣掉公設比,台灣實際房價更高』對應說詞之由來。
換句話說,沒有公設比,房屋單價會比現在帳面上看到的更高(總價不變)。再者,允許公共設施按比例登記至所有權狀中,也有產權清楚,交易時不易發生認知爭議的好處。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不動產經營系楊宗憲助理教授就指出,國外採用的是所謂的『契據制』,也就是買賣雙方訂定契約時,將產權持有之情況,記載至契約內容之方式,效力則和台灣權狀登記制相同。
當然,這樣的制度有好有壞。好處是可根據個別狀況或所需,調整契約內容;但問題則在產權不清,賣棟房子得調閱之前所有交易的契約紀錄,才能證明所有權及其轉移情形。此外,大家都以自身利益為最大依歸,則『契據制』肯定也行不通。就台灣社會民情來說,白紙黑字、明白記載到所有權狀上,確實比較適當。

 
 
允許公設登記 產權更清楚
 
 









允許公共設施登記(載入)權狀內,有產權清楚,移轉時不易引起爭議的好處。

綜合以上分析,以台灣民情論之,『公設比』仍有其存在的必要及價值。而既然允許公共設施載入權狀中,接下來要解決的就是,雨遮等設施,到底該不該開放登記?官方強調的『分開計價』,又該怎樣實踐?
有關允許登記範圍之部分,不少學者提出『回歸容積率』的解決辦法,也就是,(需)計入容積範圍的面積或設施,允許登記;反之,則不予登記。因此舉凡須計入容積的設施,無論必要性設施如樓梯、梯間,或可有可無的休閒公設,都允許登記;雨遮或室內機房這種不計容積的部份,則改為不予登記,以消弭『灌虛坪』的亂象。
而建商之所以對取消登記持強力反對態度,表面說帖是取『有物就該登記』的概念,實際則是,他們在計算單位面積成本時,已都把這些部分也灌進來。
比如,住三用地的法定容積率是二二五%,理論上樓地板單位成本,應該就是土地總價用二二五%來除。但實際情況卻是,按業界『慣例』,分子通常『高達』三百到四百%。
會出現這樣的算法,原因在於,包含雨遮、陽台或屋簷等『不計容積但允建』的部份,業者都預先『計算』進來,且也是按照這樣的計法來購地。因此,一旦取消這些設施的登記『權』,業者的實際開發成本頓時拉高、壓縮利潤空間。事實上,為因應此項變革,建商『搶照』的傳言早已甚囂塵上。
至於吳敦義一再強調的分開計價,楊宗憲則有更中肯的分析。他認為,分開計價的重點或意義,並非在銷售階段時揭露,因為銷售階段也不可能分開販售。真正的分開計價,是『如果交屋後發生坪數縮水』時,才會產生其意義和功能。

 
 
公設登記範圍 回歸容積率
 
 









先前內政部強推的預售屋契約新制分開計價,重點精神其實在交屋時遇到坪數不足時,按照各建物屬性分開記載的價格進行賠償。

說得更白話些就是,房屋蓋好,建商交屋後,如消費者實際取得的房屋坪數,和當初合約簽訂內容有落差,這時消費者就可根據定型化契約中『分開計價』之部分,向建商求償。少的是自用面積,建商須付的單價就該比較高,要是少的是附屬建物或其他公共設施,則就相對較低。
在業者的陳情壓力下,包含雨遮登記疑議在內的四大改革方向,外界認為吳敦義的立場已有鬆動。不過之後發展則尚令人感到欣慰;因為停車位容積獎勵落日及預售屋履約保證,內政部都已對外表示將如期推動(停獎落日維持一年緩衝之原案,預售屋履約保證如期在明年五月上路)。
至於公設登記範圍部分,內政部長江宜樺先前則對外宣佈,將用三個月時間研議,也就是,十月就會給外界一個答案。且讓我們拭目以待,政府是否堅持改革及庶民經濟之初衷,或是屈服於遊說團體壓力。
而根據上述分析,維持公共設施可登記進入權狀的制度,是較符合國內民情的作法;至於要消弭灌虛坪亂象,則回歸容積規定,也就是計入容積規範的面積即可登記,反之不予登記,筆者認為應是較可行的方向。

 
 
更多房地產即時分析及建案詳細資料,請上「住展房屋網」www.myhousing.com.tw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廣信顏光儀估價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99)

  • 個人分類:打房但不打小孩
▲top
  • 11月 06 週六 201017:34
  • 房價登錄新制與賦稅到底有無關聯?地政司前後不一 自相矛盾

住展房屋網 (2010-09-29)
根據今日經濟日報報導,行政院16日通過,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中的交易價格登錄新制度,「長期而言」仍將對稅負產生影響。該篇報導引述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說法:『只要樣本足夠,就能統計出市價,供地方政府做為訂定公告現值、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時之參考』。
這回,政府官員終於講了真話!記得該草案先前未過關時,送交政院審議時,還傳出擔心引發民眾產生『加稅』的懷疑,因此退回『再修改(條文用字)』,而且提出此異議者,還是王副司長的頂頭上司,內政部地政司長蕭輔導。
結果,後來通過的版本,真的做了若干修改;為了『去識別化』,改為區段登記(也就是某路段幾號到幾號之模式,不過單位到底多大還未確定),不需再登錄買賣雙方資料,也不登錄不動產地號、建號、門號等。當時主管單位信誓旦旦指出,如此修改不但不會有洩漏個資的疑慮,稅務機關也不能拿來作為課稅依據,進而消除可能增稅的疑慮。
不過,按照昨日王副司長的最新說法,則和半個月前相去甚遠。半個月前說不會拿來做課稅依據,半個月後竟說如果樣本夠,還是可以供作訂定不動產稅基之參考?這樣豈不是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事實是,半個月前王副司長的說法,基本上只是緩和輿論壓力及批評;相信副司長自己也清楚,假設官方順利取得市價資料。焉有不拿來做稅基或當作參考依據的道理?不過我們也必須提出,稅制、稅基改革本身即為目的,絕不該是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的附帶功能!
要知道,先進國家都是在物件轉手當下,即取得交易價格資料,做為課稅依據,之後同時做資料備存,供隨時有需要時查詢參考。國內房地產投機炒作風氣過盛,除了華人民族性喜炒地皮的惡習,及資訊不透明、不對稱,一般自用民眾難有參考依據外,也絕對和國內相關稅負背離市價脫不了干係!
最後我們要問,如果真能取得真實的市價資料。也打算拿來當作課稅之參考,何不就逕行推動實價課稅?何以還要拐大彎、繞遠路?拿來作為訂定公告現值或房屋評定價格之參考?這豈不是本末倒置?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www.myhousing.com.tw
資料整理:廣信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總經理 顏光儀
本公司為各級地方法院委任之鑑定人,專營不動產估價及無形資產鑑價
E-mail:asiacrown@gmail.com
連絡電話:07-338-0638,0980-161-866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廣信顏光儀估價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5)

  • 個人分類:打房但不打小孩
▲top
  • 11月 06 週六 201017:32
  • 回應財長有關「稅改非改善貧富差距唯一及主要工具」:稅改是抑制房市投機炒作的重要途徑!

住展房屋網 (2010-09-30)
日前主計處公佈資料顯示,國內貧富差距日益拉大,結果引發輿論及民意排山倒海的撻伐。而如同去年底研考會民調顯示,高房價成民怨之首後,政院著手推出『穩定市場方針』一般,中央這回也決定由剛上任不久的副閣揆陳沖主導成立專案小組,宣示以稅制改革為核心,改善國內所得分配不均惡化的問題。而昨日,行政院便首次召開該專案小組會議。
根據報導,會中原則將中長期稅改方向定調為:包括土地稅、房屋稅、特定商品消費稅(奢侈稅)、能源稅及資本利得稅等稅目,必要時推動修法,達成抑制所得失衡的效用。不過號稱講真話的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天卻又表示,租稅改革並非改善所得分配唯一或主要的政策工具。
李述德說,改善所得分配主要工具應是投資與增加就業,租稅非唯一或主要工具;若用過頭,會影響投資,餅會縮小;增稅會影響投資誘因,影響就業,減稅會侵蝕稅基,因此運用租稅工具應小心。
的確,從總體經濟角度來看,貧富差距日趨嚴重,不但是結構性問題,牽涉層面也很廣。以台灣現狀,產業結構太偏向某些特定產業,經濟發展太仰賴出口,缺乏多元、適當投資管道等,都是形成所得分配不均惡化的原因。不過,仍不能就此迴避台灣的稅賦問題;除了政府課不到(或是根本不想,不願意)有錢人的稅外,整體稅基多由薪資階級撐起(比例高出先進國家甚多),都是造成貧富差距持續擴大的主兇。
尤其,誠如筆者過去曾指出的,近年房地產套利炒作之投機風氣甚盛,其實更是造成貧富差距愈來愈大的主因。基於就業機會、薪資水準、基本福利甚至基礎建設在內之城鄉差異,台灣的人口確實持續往都市移動;不過這幾年在各類議題炒作哄抬下,都會房價的漲勢,其實早就跳脫基本的供需法則之外。
如此之炒作,原本應透過若干的稅制或稅基改革,予以減緩、降溫或抑制,結果卻因為房地產持有稅基背離實價,因此投機者操作門檻極低,房地產更成為富人避稅逃稅最佳工具。此病灶或漏洞如不根除或防堵,央行調控效果勢必不如預期,也始終會讓都會房市,潛藏投機因子。
因此,如果從『房地產投機炒作是國內貧富差距持續惡化的主要幫兇』這個命題來看,則稅改絕對是最重要最主要的工具。問題不在時機,只在有無決心改革而已!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www.myhousing.com.tw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廣信顏光儀估價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7)

  • 個人分類:打房但不打小孩
▲top
  • 11月 06 週六 201017:32
  • 揭露三年內結案資訊 防堵炒作投機?關鍵在執行面!

住展房屋網 (2010-10-05)
儘管上週四央行打房結果是高舉輕放,僅象徵性再升息半碼,並未推出更嚴厲的土建融管制,不過有關未來發展的各項政策還是成為這幾年的房市新聞焦點。
首先,經建會昨日通過營建署提出的「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再來,合庫、土銀、台銀等國內公營大型行庫宣布,未來土地貸款將限期取得建照及動工,否則將採利率加碼,甚至強制收回貸款。不過上述政策都在預期之中,對後市可能產生更深遠影響的,或許是財團法人聯徵中心從上月20日起全面公開「三年內購置不動產結案資訊」的動作。
根據銀行主管透露,藉由此類資料的「全都露」,炒短線的房市投機客,近三年在銀行進出的每筆貸款將無所遁形,銀行可藉此防堵這類短線炒作者申辦房貸。
這樣的資訊揭露,似乎確能看出是哪些人頻繁申請房貸,進行套利炒作,進而防堵房市投機風氣。不過真正的投資大戶恐怕是「狡兔三窟」,也就是利用人頭戶進行炒作;因此除非該投機客的「身分」數量不足,否則光是公開並參考三年內結案資訊,實質抑制效果恐怕會打些折扣。
再者,這樣的資料,初期只有銀行內部會採用、核對。而問題在於,銀行仍是營利為目的;今天如果這個投機大戶往來紀錄及信用良好,銀行真會拒絕核貸?這個內部問題,恐怕外界永遠無法得知真相。
事實是,從資金面抑制房市投機炒作,本來就效果有限。銀行營利本質加上國內行庫多靠消金業務,可能使得聯徵中心公開資訊之宣示意義大於實質。真正抑制炒作風氣,還是得從轉手交易產生之時刻,來定義其行為是否為炒作,並採取適度的加重租稅手段,增加炒作者的交易及囤貨成本。
舉例來說,即規範在一定年限內轉手者,即視為投資套利行為,加課營業稅或資本利得稅,這是增加交易成本;(增加)囤貨成本則是持有稅,也就是房屋及地價稅採稅率分級制,並按交易實價課稅。
沒錯!真正有能力打炒房的,是財政單位。而無巧不巧地,今日經濟及工商時報社論,都在評論前陣子馬政府再宣示的稅改。而到底這次稅改是真的還是假的?關鍵不是時機成熟與否,只在於執行面和決心!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www.myhousing.com.tw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廣信顏光儀估價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1)

  • 個人分類:打房但不打小孩
▲top
123»

文章分類

  • IFRS(國際會計準則)、資產重估、新巴賽爾協定 (15)
  • 電腦輔助大量估價(CAMA) (4)
  • 都市更新、都市設計、都市計畫 (12)
  • 房仲業務天龍八部 (11)
  • 三宅一生住好宅 (17)
  • 打房但不打小孩 (26)
  • 農地炒作、農地改建農舍 (5)
  • 國有土地利用與占用議題 (4)
  • 不動產成功心法養成 (8)
  • 工業住宅-詭譎及變數多 (1)
  • 大高雄鐵路地下化議題-炒作、哄抬及交通黑暗期 (1)
  • 不動產估價 (9)
  • 不動產最新法規 (1)
  • GIS(地理資訊系統) (1)
  • 空地稅、養地跟養小老婆一樣貴 (10)
  • 社會住宅、公益住宅、銀髮住宅 (7)
  • 大高雄市場價格分析報導 (19)
  • 大高雄產業發展 (11)
  • 大高雄重大建設及政策報導 (6)
  • 不動產常識、知識與見識 (17)
  • 政府房市政策 (12)
  • 房地產統計數據 (4)
  • 房貸及房貸利率 (7)
  • 投資客專區 (18)
  • 建商仲介售屋糾紛 (5)
  • 不動產爭議訴訟 (7)
  • 不動產稅務 (7)
  • 法拍知識 (4)
  • 贈與稅 (12)
  • 遺產稅 (4)
  • 未分類文章 (1)

最新文章

  • 高市地王 三越、SOGO商圈7連霸
  • 買屋付訂才見基地台 訂金要不回
  • 打壓投資炒房 擬課重稅10%以上
  • 看屋策略四—有些『名詞』,你一定要知道
  • 【黑心房地產】制震當噱頭房子好賣!?
  • 大台北店面行情變化 媒體報導各取所需?
  • IFRS一刀兩刃 金融保險衝擊難估 資產重估概念旺
  • 1年內轉手非自用屋 課特別稅
  • 財金雜誌/五都選後高雄房市起飛
  • 財部參考星港作法 擬分級加稅

文章精選

文章搜尋

熱門文章

  • (600)高雄商業地每坪月租 創新高
  • (296)未告知斡旋金契約與要約書差別/房仲資訊揭露不清遭罰20萬
  • (86)青年房貸上路 銀行搶業績
  • (84)IFRS將上路 急需估價師
  • (58)扶植軌道產業永續經營 高市捷運局集思廣益
  • (57)廖耀焜:做足功課 勇敢殺價
  • (21)財部參考星港作法 擬分級加稅

個人資訊

廣信顏光儀估價師
暱稱:
廣信顏光儀估價師
分類:
財經政論
好友:
累積中
地區:

參觀人氣

  • 本日人氣:
  • 累積人氣:

最新留言

  • [18/11/20] 我只是個弱者廢柴 於文章「好宅DNA:優質建商大解密1...」留言:
    先不管捆工技術那些 鋼筋柱+磚牆=最便宜的也是最不安全的真...
  • [10/10/28] giscrown 於文章「菊高雄世貿動土 順允時尚中心 秋拚學子就...」留言:
    狠棒哦...

動態訂閱

誰來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