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2010-12-07)
為了回應民意的「打房」要求,財政部擬修法對不動產交易的獲利加稅,至於是要對交易「差額」課徵「所得稅」?或對「毛額」課徵「交易稅」?財政部傾向以「毛額」課徵「交易稅」,打擊面小,較為可行。財政部下周向行政院提出專案報告。
都會區房價飆漲,財政部對如何以租稅手段平抑房價,內部有兩種主張。一派稅官主張,建全不動產稅制的正辦是課徵「土地交易所得稅」,對不動產交易「差額」課徵「所得稅」。王建(火宣)在財長任內曾提出,修改所得稅法第4條,土地交易按出售時的市價課稅,已繳過的土增稅可以扣抵,公式為出售市價減去買進時市價,再併入綜合所得,乘上個人的累進稅率,已繳過的土增稅可以從所得稅中扣抵。
課所得稅的優點是符合量能課稅原則,較公平,且可抑制財團囤積土地、長期炒作,且不違背憲法規定漲價歸公、平均地權條例課徵土增稅的規定,並兼顧資本利得要課所得稅的原則。
但缺點是「市價」很難掌握,稽徵成本高,而大地主與高資產者極力反對,一般民眾也不見得會支持全民加稅,政治上很難實現。
財政部高層則主張,如果要修改所得稅法,全面對土地交易所得課徵資本利得稅,打擊面太大,恐會把房地產打死,政治上絕不可行。故課稅目標只鎖定在1年以內交易的房子和土地,以出售市價的「毛額」,乘上定額稅率,屬於「交易稅」,打擊面較小。
而且,交易稅的課稅時點在房地出售時就課徵,可收到立即打擊短線投機客的效果。官員表示研究案方向是如此,定額稅率高低可以討論。
但此舉很容易給予投機者避稅的機會,投機客只要比規定期限多出1天再出售,就可以逃過,因此稅收效果很有限。而且,也不符合量能課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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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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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7 10: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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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飆漲,政府打房措施多管齊下。財政部除了研擬對短期買賣不動產的投資客課徵暴利稅,民眾今年賣房子的財產交易所得也將調高,其中又以台北市售屋所得收益率調高八個百分點最多。今年若在台北賣房子,明年可能要繳更多稅。 官員解釋,民眾賣房子,必須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是根據實際交易價格扣掉必要成本後報稅,賺錢要繳稅、賠錢則可抵稅;但若民眾拿不出成本證明文件,就要依財政部每年發布的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來計算所得,且不管賺或賠,統統要根據計算結果繳稅。 國稅局已將今年的賣屋所得標準提報財政部,下周將開會審議。 台北市售屋所得收益率將從目前的百分之29,大幅調高到百分之37,高雄市和台北縣、桃園縣兩個準直轄市都微調一個百分點,其他縣轄市和鄉鎮的收益率則維持不變。 台北市調幅最大,一次升八個百分點。舉例來說,假設張先生今年在台北市賣豪宅,售價超過兩億元,但房屋評定現值為一千三百萬元,乘上百分之37的收益率,賣屋所得為481萬元,若張先生適用百分之四十的所得稅率,明年將繳192萬元的財產交易所得稅,若依現行收益率,可少繳四十多萬元的稅。 官員說,民眾賣屋的財產交易所得收益標準,是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上收益率計算出所得,再把這筆所得併入個人其他綜合所得合併報稅,就是民眾該繳的所得稅。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疑,房屋的評定現值和市價差幾十倍,儘管收益率調高,增加還是很有限,對於遏止房市炒作根本沒效。
【2010/12/0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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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房地產價格飆漲現象,財政部下達查稅令,台北市國稅局率先起跑,將針對台北市內的預售屋及成屋案件,挑選未完工前移轉,以及未辦所有權登記即快速轉手案件進行查稅。據指出,台灣省北區等其餘四區局也將在近期內加入查稅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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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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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納稅人自行補稅,台北市國稅局訂1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為查稅輔導期,自動補稅者享有免罰,明(100)年1月起正式進入查稅期,被查獲者一律開罰。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昨(1)日表示,將針對營業人或個人利用人頭或其他不正當方式取得房地所有權再出售等行為,加強查核。這波查稅行動,為配合執行財部要求運用查稅權以健全房市交易為主,凡異常交易,且買賣次數頻繁、金額鉅大者,都將列入選查。 北市國稅局已著手要求轄區內建商,配合政府查稅行動,提供包括預售屋在未完工前,即移轉所有權的賣方資料,以及已完工的成屋,卻沒有在買進時辦理所有權登記,即轉手再出售的案件提供交易資料。 財政部強調,稅捐稽徵機關運用相關稅捐建置系統,針對營業人或個人取得房地所有權再出售等異常交易行為進行選案,查核有無逃漏營業稅或規避其他稅賦,以防杜逃漏稅捐的措施,有助抑制房價飆漲。 依據不動產交易相關資料顯示,國內近年房地產價格上漲幅度最大的地區,首推大台北地區。財部說,五區國稅局都將加入對異常房地產交易查稅行動,不會只侷限台北市,特別是北縣與桃園縣等轄區所屬的北區國稅局,也著手資料蒐集與選案,近期內展開調查。 台北市國稅局提醒納稅人,如因一時不察而有短、漏申報銷售額,或涉及不法情事規避稅捐、虛報進項稅額虛增營業成本者,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向轄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僅加計利息,免處罰鍰。 廣信顏光儀估價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4)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財政部28日表示,地價稅將從11月1日起開徵,受到今年各地方政府普遍調高公告現值以及積極清查免稅對象,帶動地價稅收較去年增加6%,增加35億元,達613億元,由於地價稅同一縣市同一納稅人會進行總歸戶,每個地主只有一張稅單。
財政部統計指出,99年度的地價稅徵收高達740萬戶,較去年增加13萬戶,主要是因為各地方稅捐處,為了增加稅源,積極進行清查作業,部分原屬免稅的納稅人,因為免稅條件消失,遭到稅捐處的追討,重新納入繳稅的對象,另外,隨著新建物的增加,也讓納稅人自然增加。
財政部表示,許多納稅人原適用特別稅率、減免地價稅或田賦的原因遭到消除,卻未向地方稅捐處申報,由於依據稅法追稅年限長達5年,而若遭查獲,可懲以短漏稅額高達3倍水準,至於適用特別稅率的對象則包含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等,適用減免對象則包括寺廟、學校、騎樓、私設巷道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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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年後股市反彈帶動的資金能量影響,近期各地房市明顯增溫,住宅市場確實出現一波旺盛買氣。不過專家分析目前房價還缺乏合理的修正幅度,買氣就已先出,顯然不符合市場邏輯。不論是房市空頭或多頭,身為財務顧問們必須關心的是不動產移轉的相關稅負問題,因為微利時代客戶最關切的是如何省錢和賺錢。房地產移轉時 (例如買賣、贈與、繼承等不同移轉情形)將產生之稅賦和如何節稅?
壹、不動產買賣暨移轉時有哪些相關稅負及如何節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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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世紀不見的同學A女士,最近北上找我,說婚後生二男一女,均已婚嫁,七年前先生過世遺留台中某處土地 (未重劃無法蓋合法建築物)約800坪,五年前辦妥繼承,三位子女老大、老二各分320坪(40%)、老三分160坪(20%),由較清苦的老大蓋鐵皮屋,協議書上並載明:全體同意老大蓋鐵皮屋出租,每月給付老二2萬元、老三1萬元,惟十年內不得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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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國稅局表示,欠稅人提供自己或他人的不動產作為應納稅款的擔保品,若該不動產已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國稅局在計算擔保品價值時,會先扣除這一項。
欠稅不繳可能將被限制出境,提供足夠的擔保品可以解除出境限制,但提供已有抵押的不動產,納稅人常錯誤評估擔保品的價值,無法達到解除出境限制的目的。
台北市國稅局日前審核營業稅申報案件時發現,甲公司欠繳營業稅250萬元,又未提供相當擔保,報請限制甲公司負責人A君出境。甲公司欲提供第三人所有的土地及房屋各一筆,作為甲公司應納稅款之擔保,向台北市國稅局申請解除負責人A君的出境限制。 廣信顏光儀估價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