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4日電)財政部國有財產局鬆綁法規,未來如桃園機場、台大醫院等,可能提供場地委外經營,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後,可以把不動產委託給二房東招商經營,以提高管理效率。

為活化運用國有資產,國產局去年訂定「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範國有公用不動產提供使用的原則。其中第11點限制承租人不可以再轉租、或委託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或再提供第三人使用,以防止被二房東賺一手降低政府收入。

國產局副局長張璠表示,國產局到各機關檢查國有不動產發現,雖然少了「二房東」,租金收益可能提高,但行政管理的支出也增加,兩者相較,其實並沒有賺到。

張璠舉例,台大醫院光是醫護人員就有5000多人,加上住院病人、家屬等,院內招租商機相當龐大,但院內可以切分為30、40家小商店,如果都要由院方一一去公告招標,人力成本相對提高。

另外,如民航局的各航站,桃園、松山等機場也有很多商店;台大、清大等國立大學校園也是有類似台大醫院的現象。

張璠說,在考量相關單位的需要後,國產局修改「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未來只要因業務性質或機關需求,有提供多元服務的必要,並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各機關可以將經管的國有不動產轉租、委託經營或提供第三人使用,希望能更積極活化運用國有公用財產,發揮財產效能,創造資產價值。9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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