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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1 11:42
【記者李明賢、羅印冲/台北報導】

台北市府拋出將在高價路段興建社會住宅,引發建商與周遭住戶反彈,甚至有人形容為「貧民窟」。內政部長江宜樺昨表示,興建社會住宅要妥善管理、建物更要融入當地環境,「外觀與遭周建物差異不大,就不會有(貧民窟)這種印象」。

北市府規畫將「小帝寶」列為中、長期興建目標,江宜樺說,空總那塊地是國有土地,北市府提出以「市有地」交換「國有地」的構想,中央會審慎評估,只要符合社會及公眾利益,交換土地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江宜樺說,北市府將公共住宅規畫、區分為「社會住宅」及「出租住宅」兩大類,分類原則與行政院區分為「社會住宅」及「合宜住宅」的概念大同小異。社會住宅是提供給經濟弱勢民眾,如低收入家庭或身心障礙者家庭;出租住宅及合宜住宅則針對剛出社會的青年,及一般中等收入家庭。江宜樺表示,北市規畫的出租住宅只租不賣,但政院提出的合宜住宅方案,可租也可賣。

【記者羅介妤/台北報導】

對於社會住宅方案,營建署至昨晚仍不回應相關的問題,不過社會住宅聯盟認為,政府不必急著現在端出「牛肉」,應先進行市場調查。

社會住宅方案今天拍板,營建署長葉世文昨天「 守口如瓶」,相關問題包括興建地點、戶數、租金如何訂價以及執行進度等,統統「不方便回答」,他說等今天向總統府報告過後,內政部將統一對外發言。

社會住宅聯盟發言人呂秉怡說,現在就定案「太急了」,應先調查社會需求,了解弱勢族群的分布與人數,才能提出符合實際需求的社會住宅政策。以台北市「合宜住宅」為例,如果不能整合公家資源,興建或管理都得仰賴民間企業,甚至可能落入建商或財團之手,「合宜住宅」就算蓋起來了,弱勢群族恐付不起租金。

玄奘大學財金系副教授花敬群也認為,應先訂定實「住宅法」,內政部社會司應評估如何減輕住宅負擔,發展兼顧社會福利的住宅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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