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好不容易買方出價,並獲得買方託付的要約書或買方議價委託書時〈斡旋金〉,買賣雙方的承辦業務員,一定要同心協力,配合調價及議價,因為此時進入了黃金七十二小時,互相支援‧能快就快,以避免當中中途變卦的危機。一定要把每一個案件,當成唯一性的客戶在進行‧


其實,買賣間有價差的情形非常頻繁,端視我們對客戶的掌握度,買方只要肯加價便有希望,賣方只要肯降價便能成交。要告知買賣雙方在協調上之困難,及作業的辛苦,不斷的回報經營成果,重複的把一天當三天用。業務人員千萬不能鄉愿,覺得自己已經收到漂亮的價格〈買方承辦人〉,或認為自己的屋主不可能再讓價〈賣方承辦人〉,要不預設底線,朝成交目標全力以赴。



下列列舉一個簡單案例;來說明成交並非困難,只在概念清楚。假設:


1‧賣方的委託底價為: 三百五十萬元


2‧我們廣告價格為 : 三百九十萬元


3‧買方的要約出價為 : 三百二十萬元


4‧回報賣方的價格為 :二百九十萬元


思考一下,雙方價格差多少?在價格的數字中,一定先以收滿服務費為原則。



一‧實質差價→30萬


雙方差距三十萬。〈350萬減320萬=30萬〉雖然不多,但只要雙方不動作,永遠不成交。



二‧觀念差價→60萬


在開發來說,要努力議價三十萬;在銷售來說,要努力調價三十萬。〈30萬加30萬=60萬〉只要開發與銷售能同步努力,必能快速成交。



三‧運作差價→130萬


在開發運作上運作空間:350萬減290萬=60萬來達成議價;


在銷售運作上運作空間:390萬減320萬=70萬來達成調價。


兩者之間有著〈60萬加70萬=130萬〉一百三十萬元的空間可以運作,所以不可思議的價位運作策略產生了。


除此上述探討房價,擅用委託價〈底價〉‧廣告價〈開價〉‧買方要約價〈出價〉‧對賣方回報價〈殺價〉的四個基本價位運作來達成→最後簽約價〈成交價〉以外,還可以應用下列的不同的方法來運作價位:



〈一〉總價法:在坪數小‧低價位的個案適合用總價法來吸引買方;此外,在議價時也亦然,也能用總價法來殺價,所得的價格成果也較顯著。


〈二〉單價法:在坪數大或總價高的個案適合使用。以單價法來與買方談價,會顯得相對便宜;此外,在與賣方議價時,以每坪單價來殺價,雖然每坪降了幾千元,但相對的卻很有議價成果。


〈三〉低總現法:就是低自備款來吸引買方。現今的金融機構非常競爭,只要買方資歷好‧收入穩定皆願意提供高額的房貸。利用低額的自備款來吸引絕大多數的人成家的美夢,也是一種說服的好方法。


〈四〉利率反推法:也就是在銀行利率低或是優惠利率的誘引下,只要以每月攤還之利息來與買方說服,並與租屋的支出一比就可以。說服「租不如買」的觀念,況且租屋久了,沒什麼歸屬感,也不能帶走一磚一瓦。但貸款繳久了,房子就是他的,不但有家的感覺,也是種自我投資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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