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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財政部28日表示,地價稅將從11月1日起開徵,受到今年各地方政府普遍調高公告現值以及積極清查免稅對象,帶動地價稅收較去年增加6%,增加35億元,達613億元,由於地價稅同一縣市同一納稅人會進行總歸戶,每個地主只有一張稅單。

 財政部統計指出,99年度的地價稅徵收高達740萬戶,較去年增加13萬戶,主要是因為各地方稅捐處,為了增加稅源,積極進行清查作業,部分原屬免稅的納稅人,因為免稅條件消失,遭到稅捐處的追討,重新納入繳稅的對象,另外,隨著新建物的增加,也讓納稅人自然增加。

 財政部表示,許多納稅人原適用特別稅率、減免地價稅或田賦的原因遭到消除,卻未向地方稅捐處申報,由於依據稅法追稅年限長達5年,而若遭查獲,可懲以短漏稅額高達3倍水準,至於適用特別稅率的對象則包含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等,適用減免對象則包括寺廟、學校、騎樓、私設巷道等用地。

 台中稅捐處指出,實務上清查補徵地價稅以自用住宅用地,以及工業用地最多,其中自用住宅是因為地主及其直系血親戶籍遷出,或者變更為營業使用;工業用地則因工廠登記已經註銷,或用途變更未符合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等因素。

 台中稅捐處則提醒地主,如果自己的土地遭到他人占用,則可以向稅捐處申請佔有人代繳地價稅,申請時只要檢具佔有人的姓名、地址、土地坐落以及占有面積等資料,向所在地稅捐處提出,稅捐處就可以指定佔用人負責代繳。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10.10.29

資料整理:顏光儀 估價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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