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稅法修正案 彭淮南力擋
行政院會昨(2)日討論「土地稅法」修正案,擬對土地買賣未辦妥權利移轉登記再行出售者,由現行可處出售移轉現值2%罰鍰,增訂罰鍰上限不得逾50萬元。
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在會中則強調,50萬元上限無法遏止豪宅違規交易,要求院方再再斟酌罰鍰上限。行政院長吳敦義最後裁示,全案保留再議。
現行「土地稅法」第54條規定,土地買賣未辦妥權利移轉登記,再行出售者,處再行出售移轉現值2%的罰鍰;修正草案則增訂但書,「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50萬元」。
官員轉述,院會討論該案時,彭淮南首先發言詢問,是否一定要訂定違規罰鍰上限?彭淮南之後並強調,若調高罰鍰上限,對低土地交易價格的民眾影響不大,卻能遏止違規的豪宅交易。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則表示,這項罰則屬行為罰,不定罰鍰上限容易產生處罰過度的疑慮,且司法院釋字第616號解釋,行為罰依應納稅額固定比率計算,應有合理最高額限制,參考稽徵實務情形及裁罰相關統計數據平均約37萬元,因此決定訂定50萬元上限,以符比例原則。
彭淮南則接著說,應考慮50萬元是否為合理、恰當的數字。他並以豪宅違規交易為例,指若訂定50萬元罰鍰上限,將失去遏止力道,一定要再斟酌罰鍰上限。
行政院長吳敦義隨後詢問彭淮南:「訂定多少金額上限較合理?」彭淮南回答,他沒有特定想法,大家可以再討論。
吳敦義最後裁示全案保留再議,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則允諾會再將此案交財政部研議討論。
財政部官員解釋,修正「土地稅法」並增訂土地買賣未辦妥權利移轉登記再行出售者的罰鍰上限,是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的結論,如果院方對罰鍰上限有意見,也可以再斟酌討論什麼金額較合理。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201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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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罰鍰上限50萬 彭淮南憂無法遏止豪宅交易
行政院原定今天要通過土地稅第54條條文修正案,不過央行總裁彭淮南當場和金管會主委陳裕璋交換意見後,彭淮南表示,他憂心訂定上限無法遏止違規的豪宅交易,行政院長吳敦義裁示後,全案保留再議。
土地稅第54條原定,土地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再行出售者,處再行出售移轉現值2%罰鍰,草案增訂「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50萬元」的但書。
與會者轉述,彭淮南先和陳裕璋交頭接耳、交換意見後,當場表示,是否一定要訂定上限?財政部表示,這項罰則屬於行為罰,未定上限會出現處罰是否過度的疑慮,而且會影響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的利益等因素,依照土地稅特性、處罰規定的立法意旨及稽徵實務,統計裁罰相關數據後,訂定50萬元的上限。
彭淮南接著說,應該考慮50萬元是否適合理、洽當的數字,他以豪宅違規交易為例,如果訂定50萬元的罰鍰上限,將失去遏止力道,一定要再斟酌罰鍰上限。與會者指出,彭淮南認為,調高罰鍰上線對低土地交易價格民眾影響不大,卻對台北等高房價地帶的違規豪宅交易有遏止效果。
吳揆聽取後,詢問彭淮南,訂定多少上限才比較合理?彭淮南說,他沒有特定想法,大家可再討論。與會者轉述,吳揆最後裁示,全案保留再議,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則允諾,會帶回去再研議討論。(記者:劉曉霞)
華視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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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買賣土地罰太少 彭淮南出聲
為杜絕房地產炒作,央行總裁彭淮南再度出「聲」!行政院院會昨日審議土地稅法修正草案,彭淮南認為,對土地違規買賣罰鍰上限,財政部只擬訂五十萬元,和動輒上億的豪宅相比實在太低。因他的意見使相關條文立即遭行政院長吳敦義裁示全案保留再議。會後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說,「調得再高都無妨」,將檢討後再提修正草案。
這是彭淮南為打擊房市投資客,繼央行日前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要求行庫降低承貸成數與取消寬限期、金檢、升息等一連串打房動作後,再度對土地違規買賣罰款上限提出不同看法,期能打擊豪宅投資客。
九十五年大法官六一六號解釋令指出,稅法中義務行為罰沒有合理最高上限的規定,逾越處罰之必要程度及比例原則,有違憲法障人民財產權意旨。財政部陸續著手修訂稅法,訂定行為罰的處罰上限,日前提出土地稅法修正草案。
現行土地稅法規定,土地買賣未辦完權利移轉登記就再行出售,要處公告現值的二%罰鍰,修正草案增訂「但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五十萬元」。張盛和說,統計全國受裁罰平均金額約三十七萬,因此訂出五十萬元上限。
彭淮南認為,五十萬上限罰款無法遏止違規的豪宅交易,若調高罰鍰上限,對低交易價格的民眾沒影響,卻能遏止違規豪宅交易,一定要再斟酌罰鍰上限。最後行政院長吳敦義裁示全案保留再議。
張盛和說,財政部將再研議調高裁罰上限,「調得再高都無妨」,畢竟實際裁罰金額還是依移轉出售現值的二%計算。
中國時報 沈婉玉、仇佩芬/台北報導 2010-09-03 
http://key88.net/article23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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